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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DA发布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受理要求

2007.11.02阅读 1348

  为了规范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受理工作,近日控制工程网版权所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规定医疗器械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受理要求的公告(第24号)》。根据公告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有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生产企业CONTROL ENGINEERING China版权所有,在提交资料时须同时提交申请资料正本和副本各一份www.cechina.cn,并提交一致性声明,说明申请资料的正本和副本完全相同CONTROL ENGINEERING China版权所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二、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除须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准备材料外,提出如下要求:

  1、所有申请材料使用档案袋封装CONTROL ENGINEERING China版权所有,档案袋封面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本袋所属正本或副本第X袋。正本和副本均为每套X袋。

  2、申报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完整、规范、清楚,不得涂改,数据真实、可靠。

  以上对医疗器械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受理要求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标签: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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