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设在丹麦的跨国公司丹佛斯,近日在一起商标侵权的案件中胜诉。
最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结果,对丹佛斯提起的大部分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丹佛斯中国的一位负责人对这一结果表示欢迎:“丹佛斯与中国各级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有着良好的合作经历,令人鼓舞。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司法部门的确在认真遵循世贸组织有关规则,保护在华投资外商的知识产权。”
丹佛斯是在制冷与空调、供热和水处理、传动控制等领域内居世界领先地位的国际知名制造商。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丹佛斯带着享誉全球的“丹佛斯”品牌进入中国市场,并通过其一流的技术以及为中国客户提供的诚信服务,成功地塑造了丹佛斯在华市场上的企业和品牌形象。2004年,丹佛斯发现山东省的一家公司公然滥用丹佛斯的中文名称,径直使用丹佛斯中文名注册公司,并在市场上销售标有中文丹佛斯的产品。这是一起严重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对丹佛斯的品牌造成严重损害。
在2005年丹麦高级政府代表团访华期间的双边会谈中,此案件作为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得到了中国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2006年
2006年12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正式宣布一审判决结果,对丹佛斯的大部分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责令被告公司:(1)停止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在“丹佛斯”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经营活动中,停止使用涉案含有“丹佛斯”字样的企业名称; (2)注销侵权域名;(3)就其涉案侵权行为在《法制日报》上发表公开道歉,以消除影响;(4)赔偿丹佛斯公司经济损失十五万元人民币,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费用两万元。
一位长期密切关注丹佛斯案的资深中国法律专家表示:“判决结果完全是实事求是的。被告方居然能够如此直截了当地使用这样一个早已在市场上得到广泛认可的知名品牌控制工程网版权所有,显然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责令被告对原告进行公开道歉是公平和必要的。这不仅仅是对侵权者所造成的损失做出的惩罚CONTROL ENGINEERING China版权所有,更重要的是向市场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息,以防止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从而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作为积极参与“知名品牌保护委员会”活动的成员CONTROL ENGINEERING China版权所有,丹佛斯中国对案件的发展非常满意。丹佛斯中国的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相信中国政府将完全信守承诺,并有能力保护如丹佛斯这样的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我们也将一如既往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一起推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丹佛斯是丹麦最大的工业集团之一控制工程网版权所有,年营业额30亿美元,在全球拥有2万多名员工。丹佛斯是全球性跨国公司,在全球设有100多个生产和销售机构。丹佛斯研究、开发和生产应用于不同领域的机械和电子元器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丹佛斯长期致力于在中国的发展,并致力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丹佛斯先后在香港、天津、北京、上海、重庆、成都、青岛、沈阳、广州、西安设立了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在天津武清建立了主要生产基地,在辽宁的鞍山和浙江的海盐和杭州建有生产厂。丹佛斯中国现有1800名员工,年营业额15亿元。丹佛斯获得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在华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际最高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