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领域,主要关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划分不同能效等级的电机产品,大力提倡符合高能效等级的电机;二是出于政策干预目的,制定电机的最低能效强制性标准(MEPS)。
在能效等级制定方面,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的IEC 60034-30《单速三相笼虚型感应电动机效率分级(IE代码)》中,规定了全球统一新电机效率等级(IE1标准等级/IE2高效等级/IE3超高效等级),要求增加电动机效率登记标志,该标志必须标在电机显而易见的部位规定;美国在这方面一直走在世界前列CONTROL ENGINEERING China版权所有,甚至领先于欧洲。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CONTROL ENGINEERING China版权所有,美国电机制造商协会(NEMA)制订的电机效率标准(NEMA 12-10等级/ NEMA12-11等级/超高效NEMA12-12(NEMA Premium)),其中超高效的NEMA Premium级电机比NEMA 12-10等级效率提高了1~3个百分点、损耗平均下
其他国家方面,基本上都是以IEC、美国和欧盟的能效等级标准进行相应的标准化工作。例如www.cechina.cn,澳大利亚近年对电机能效标准进行了修订,将欧盟CEMEP标准所规定的高效率电机指标(Eff 1)作为其强制性能效限定值,而将IE3超高效率电机效率指标作为高效率电机效率标准,鼓励运行时间长、负荷率高的用户积极采用。在中国国内,电机能效标识已于2008年6月1日出台,相应的GB18613中明确规定,3级效率标准值将在2011年7月1日废除,全部采用2级高效电机。
至于最低能效强制性标准(MEPS),目前世界上已制定电动机强制性能效标准的国家和地区有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巴西、美国、墨西哥,以及刚刚诞生的欧盟MEPS最低强制能效标准(详见本刊6月号“欧洲电机能效的发展”)。尽管2011年以后生效,但欧盟这一MEPS标准对欧盟生产和进口的电机产品产生的未来影响不可低估。